
“感谢朱法官,我们拿到钱了。”江西美华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的债权人对浮梁县人民法院法官说。
2010年,江西美华木业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负债总额320多万元,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经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对此,浮梁县人民法院通过浮梁县政府的衔接与县自然规划局进行了有效沟通,由县自然规划局对江西美华木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有效盘活。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以246万元的价格收储江西美华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江西美华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清理执行案件5件,处置债权200余万元,促使停摆近十几年的“僵尸企业”实现快速退出市场。
近年来,浮梁县人民法院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难题,更好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
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浮梁人民法院与县政府联合成立领导小组,从职工安置、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18个方面进行联动,形成了全县支持法院执行与破产工作的大格局。设立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工作团队,配置足额、专业的审判员,保障了破产审判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今后,浮梁县人民法院继续将建立完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僵尸企业出清、优化资源配置、新旧动能转换、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龙浩然 朱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