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云谱区:驾校里的“酒驾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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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区:驾校里的“酒驾课”

“砰,被告人胡某危险驾驶案现在开庭。”

日前,随着法槌声在南昌市青云谱区鑫正驾校敲响,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把庭审现场搬到了驾校,30余名即将取得驾照的“准司机”在现场旁听。

这是南昌市法院第一次在驾校公开开庭审理醉驾案件,也是该市法院首次在驾校用真实案件为“准司机”上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为何选择在驾校公开开庭审理醉驾案件?“今年前4个月,我院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反映不少司机仍存在酒后开车的侥幸心理。”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彭芳芳说。

彭芳芳表示,她从审理的醉驾案件中发现,许多驾驶人员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于法律法规缺乏足够了解,没有把醉驾行为上升到构成犯罪的高度来认识,对醉驾的危害和后果认识不足,或者认识到了“醉驾入刑”的危害和后果,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也不可能一喝酒开车就被交警查处,冒险而为,导致醉驾现象频繁发生。

如何才能提升醉驾预防和治理效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通过调研,决定采用庭审形式让‘准司机’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打好安全驾驶‘预防针’,从源头上减少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让‘准司机’直观、真切地感受到酒驾和醉驾的危害,在正式上路之前厘清酒驾、醉驾给职业、经济、家庭带来的三笔‘亏本账’。”该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方玉莲表示。

为此,法院选择在驾校公开开庭审理醉驾案件,让交通安全法治教育成为驾校学员申领驾照前的“最后一课”。

据了解,今年3月19日凌晨,被告人胡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城市快速路,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79mg/100ml。

庭审中,胡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官充分审查了胡某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听取了胡某的最后陈述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法官当庭向被告人胡某发出了《交通安全服务令》,责令胡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服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庭审结束后,法警给旁听庭审的“准司机”发放了《预防酒驾、醉驾告知书》,希望“准司机”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教训。

经30多分钟庭审及现场普法教育,在场的“准司机”都感到受益匪浅。“今天观看的这个审判现场,给我们这些‘准司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真正了解到醉驾违法成本有多高。”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占文辉说,“旁听庭审,看到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比平常听教练讲、从书本上看要形象得多,对我触动作用更大。作为一名驾考学员,在考取驾驶证后,我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劝诫身边的朋友做到这一点。”

源头治理酒驾、醉驾,管好教练员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该驾校张教练员说:“此次庭审活动为‘准司机’系好了安全驾驶的第一粒扣子,也为我们这些教练员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要把杜绝酒后开车的观念深入到每位学员心中,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除了青云谱区人民法院走进驾校开庭审理醉驾案件外,红谷滩区人民法院还走进红谷滩区云溪花园社区,开展以“文明出行、拒绝酒驾”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法官通过驾驶人的心理分析、犯罪成本和法律后果等多个方面,结合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用身边的真实案例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同时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通过零距离与居民互动,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

下一步,南昌市两级法院将结合以案释法等活动,立体化、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过下沉审判力量,加大审判力度,将普法阵地前移,延伸司法服务,通过“零距离庭审”的形式,给群众送法上门,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南昌日报 彭芳芳 陈明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