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赣州中心城区高架路开通以来
人们出行更加便利
但同时,也面临一个问题
总有一些无视禁令标志的车辆及行人
偷偷溜上高架
给高架路通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高架路通行秩序
维护中心城区高架路道路交通安全
即日起
赣州公安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
高架路“禁行守护”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整治重点
重点路段:迎宾高架路、东江源高架路、赣南高架路、客家高架路、黄金高架路、飞翔高架路、章江大桥、新世纪大桥、杨梅渡大桥、武陵大桥、黄金大桥,所有临近上、下高架匝道的路口。
重点车辆:以二轮摩托车、中型以上货车为重点,同步查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三四轮电动车、运输建筑材料的轻型货车等车辆的违法行为。
重点违法:摩托车无证驾驶、违反禁令标志、非法改装;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超载、超速;电动自行车、超标车和电动三四轮车违反禁令标志。
整治时间:全天候
高架路禁止行人及以下车辆通行:
1、非机动车;
2、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二轮、三轮、四轮)、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运输渣土、沙石、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轻型货车;
3、大型客车、校车、公交车;
4、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5、危险物品运输车;
6、牵引车、轮式机械车、专项作业车。
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大型客车、校车、公交车确需上高架路行驶的,应当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尽管在匝道口处均设有醒目交通标志
但是
还是有一些
不能上高架路的小伙伴不知什么原因
毅然“冲”上了高架路
不仅有行人、二轮车、三轮车
还有大型车辆
赣州交警定时、定人、定线巡逻,视频巡控,对闯入高架上的行人和所有禁行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法律链接
01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74条的规定, 行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50元罚款 :
...(四) 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
02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81条的规定, 非机动车 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30元罚款 :
(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二)横过机动车道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的;
(三) 违反非机动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 ;
03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87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
高架快速路和桥梁类似于高速公路
不同于市区地面普通道路
没有红绿灯和人行横道
在上面行驶的汽车速度都很快
行人、二(三)轮车、大型车辆
一旦进入
危险重重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片来源于网络)
针对行人和禁行车辆
违法上高架的行为
交警蜀黍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出品: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赣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