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萍乡日报(记者刘武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2023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租房提取的最高额度为每月1500元;双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凡在异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在职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在萍乡市且在萍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在萍乡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三孩家庭在萍乡市区域内无房且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每月提高500元;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具体可贷金额视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不能超出房款的80%。
双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