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记者余书福 通讯员王程旺
4月1日至7日,是江西省第42届“爱鸟周”,今年主题是“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从新闻里得知信丰首次发现钳嘴鹳、瑞金发现东方白鹳,不知道目前赣南共有多少种鸟类,有多少种是国家级保护鸟类?”连日来,赣南日报民生热线8333666相继接到市民咨询“爱鸟周”相关方面的内容。
赣州市发现多种重点保护鸟类
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4月3日,记者采访了赣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确定每年的4月1至7日为江西省“爱鸟周”,今年是第42届。经过多年的努力,赣州市鸟类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要持续做好鸟类保护工作,守护好鸟类和人类的共同美好家园,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人人爱鸟、科学护鸟,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统计,目前赣州市分布并已发现的鸟类达392种,隶属于19目71科,占江西省鸟类总数的68.7%。最近几年在动物收容救护中,先后发现白鹤、东方白鹳、秃鹫、白琵鹭等国家一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
“每年开展‘爱鸟周’活动,旨在呼吁全社会爱鸟、护鸟,关注森林、关爱鸟类,自觉制止捕杀、贩运、销售野生鸟类的行为,让鸟类回归大自然。”该负责人说,在爱鸟护鸟方面,赣州市林业局联合市野保协会、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在候鸟迁徙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社区、餐饮和花鸟市场等场所,举办鸟类科普课堂,加强保护鸟类的宣传,发起保护鸟类联合倡议,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鸟类资源监测、鸟类救护和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目前,赣州市鸟类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市民对鸟类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
民众爱鸟护鸟意识越来越强
鸟类是人类亲密的朋友,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它担负着种子及营养物的输送,参与系统内能量流动和无机物质循环,对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赣州市爱鸟护鸟宣传的不断深入,民众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从救治的鸟类来看,基本上是发现受伤的鸟类后第一时间报警,经过专业人士的救护,从而让它们得到及时的救治,最终回归大自然。
2022年3月23日,崇义县聂都乡一村民家中飞进了一只羽毛艳丽的“野鸡”,因其外表与家养的珍珠鸡极为相似,被村民们误认为是普通的家养珍珠鸡。后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鸡”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2022年3月30日下午,上犹县一村民捡到一只“怪鸟”,后送到上犹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经专业人员确认,这只“怪鸟”为猴面鹰,学名草鸮,属中型猛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猴面鹰身体状况良好,体重约500克,野保站工作人员随即将其放归大自然。
2022年10月18日,石城县林业局救治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燕隼。该燕隼被村民发现并救起,检查发现其翅膀外伤出血感染,在救助中心进行消毒清理后静养,于11月19日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西门草地放归自然。
2023年2月9日,瑞金市林业局成功救治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东方白鹳一只。该只东方白鹳翅膀肌肉损伤并有外伤感染,中心救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清创包扎,伤口愈合后被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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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近年来,赣州市各地共收治了受伤的鸟类23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鸟类2只,分别为秃鹫、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类15只,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鸟类6只。
抓捕麻雀超20羽将构成犯罪
“麻雀现在是越来越多了,门前屋后、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听说现在还成了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如果抓捕达到一定的数量还会被判刑,这是真的?”家住安远县龙布镇的叶先生致电记者询问。
据赣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麻雀现在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被林业部门列入保护名录。近年来,随着对野生鸟类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赣州市野生鸟类的种类及数量明显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如果是麻雀、斑鸠等普通鸟类,猎捕数量在20羽以上,将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野生鸟类,猎捕一羽就会构成犯罪。此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