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3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其中有七次提到

江西法院工作

元素一

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基本案情

2004年至2018年,以陈辉民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量购置作案工具,先后在宜黄县及周边等地有组织实施犯罪活动97起、违法活动16起,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7人轻伤和大量财产损失。

审判结果

2019年11月2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辉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川区、东乡区、广昌县、南城县4家基层法院分别对陈辉发等10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一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

2020年6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元素二

审结“老庆祥”、“夕阳红”、“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基本案情

2011年5月以来,江西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预交“服务费用”享受更高养老服务折扣、一次性获得年利返现等名义,以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年利息(6.3%—9%)为固定回报的方式,向7883人吸收资金9.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5.2亿余元。

审判结果

2019年12月28日,南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江西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被告人章志雄、赵磊、李雷生、米建波、章志宇八年至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均并处罚金,相关涉案资产、违法所得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2020年4月16日,南昌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在财产处置过程中,在南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明确流拍不降价的原则,协调国有投资平台参拍并整体接盘成交,全力追赃挽损。该案实际清退金额2.69亿元,已成功清退发还2.6亿余元至4959名集资参与人,清退比例达51.79%。

元素三

天津、江西等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2022年10月31日,“赣知·2022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中国药都”樟树举办,主题为“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论坛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财经主办,万载县人民法院、樟树市人民法院协办。论坛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着眼于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实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入点,高质量推动中医药的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论坛期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樟树市人民政府举行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合作协议是本次论坛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进一步推进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论坛是樟树药交会自1958年以来首次举办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作为江西法院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的具体举措,为江西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凝聚了共识、理清了思路,对于推进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将起到积极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元素四

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权案。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16日,中国“氢弹之父”、改革先锋于敏在北京逝世,当日,彭某在浏览相关文章时,发表了侮辱、诽谤性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

2019年7月25日,上饶市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审判结果

2020年3月25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经审理认为,彭某发表侮辱于敏的不当言论,已超出了自由言论的范围,主观上存在故意和过错,其行为亵渎了英雄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诋毁和丑化了英雄人物的品德和形象,贬损了英雄人物的名誉,直接或间接损害了英雄人物所体现的全民族的共同记忆和共同情感以及这些英雄人物所代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被告彭某所实施的行为符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上饶中院依法判令被告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公告刊登媒体及内容需经上饶中院审核)。逾期不履行,上饶中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彭某承担。彭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元素五

江苏、江西法院会同当地政府依法维护革命烈士遗孀、退役军人遗属权益。

基本案情

被害人陈某某系参战退役军人,因家庭琐事被其弟杀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与被害人共同生活且由被害人抚养。故刑附民判赔款项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未能执行到位。被害人的妻子年老体弱多病,共同生活的残疾儿子离异,孙子年幼。陈某某遇害后,其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使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审判结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是现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明确列举的应予救助的情形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害人遗属黄冬娇司法救助金10万元。

省法院在加大对受害退役军人遗属司法救助力度的同时,与当地两级法院共同对受害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进行回访慰问,并联动当地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乡政府现场办公,多举措共同帮助受害退役军人遗属解决家庭生活实际困难。该案是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元素六

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2020年7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玉环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同年8月4日公开宣判,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以再审改判为由,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020年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元素七

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杨军、滕启刚、鲍卫忠等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无私奉献乃至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江西元素”

胡国运,男,中共党员,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5岁。

他参加工作3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敢于担当、勤勉敬业、勇于创新,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网络侵权审判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

胡国运同志去世后,最高法院、人社部追授胡国运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中共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广大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中共江西省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2020年12月4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揭晓 ,胡国运获"年度致敬英雄";2021年1月10日,胡国运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