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江西
江西 > 赣鄱 > 正文

江西代表团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北京讯 (全媒体记者魏星、张武明)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西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分组审议现场,代表发言踊跃。大家认为,立法法修正草案通篇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体现党的领导、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修改立法法意义重大,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此次立法法修改,突出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制度安排,拓展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从制度上保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总结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更大的步伐;积极适应改革需要这一重大实践要求,针对立法实践中出现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等问题作出了有效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代表们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立法法修正草案审议通过以后,将扎实开展立法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