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3年2月20日,南丰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邱国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邱国辉,男,44岁,白舍镇人,白舍镇经营“国辉第九农资店”)。
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收集相关犯罪证据,切实保障广大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邱国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出借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借据复印件及银行交易流水、转账凭证等书面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到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望互相转告周知。
同时,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登记报案地点: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229号)联系电话:0794-3226955
南丰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