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规模连续七年位居江西省第一
江西
江西 > 资讯 > 正文

赣州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规模连续七年位居江西省第一

赣州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规模连续七年位居江西省第一

2月1日,赣州市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2022年,赣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规模连续第七年位居江西省第一,完成保障会费5500余万元,同比增长33.03%;参保职工85.55万人次,理赔救助职工7400余人次,支付保障金2844万余元。

去年,赣州市总工会在现行意外类、大病类、综合类保障计划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广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简称补充医保互助计划),补充医保互助计划是2022年新增加保障计划。

赣州市总工会向赣州市15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赠送互助保障计划

赣州市总工会向赣州市15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赠送互助保障计划

该计划围绕职工医疗健康保障需求,更好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覆盖范围广、缴费低、报销额度高、起付标准低、限制条件少、不与现有的保障计划发生冲突的特点。

凡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所有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补充医保互助计划参保费每人120元/年,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包含自费医疗费用 ),扣除一次起付标准500元后,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报销比例为100%,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另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身故的,除享受应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外,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金。

补充医保互助计划对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一个保障期内只需扣除一次500元的起付标准即可按比例报销;不设健康前置条件,不限职业,不设置免责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均可按比例报销;该计划不仅和基本的医保、商业保险相独立,也不与互助保障现有的其他保障计划发生冲突,如同时参保互助保障所有保障计划,一次出险,多项保障计划分别赔,叠加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该计划自2022年推出以来,当年参保单位达1039个、参保职工5.2万余人,有效缓解职工因病或意外带来的困难,避免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文/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