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0余件 新余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0余件 新余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为巩固禁燃工作成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清新的春节,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查处烟花爆竹禁燃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涉嫌犯罪行为,守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月13日,北湖路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46件。

1月9日,北湖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在仰天大道某小区一地下室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北湖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查处,在该地下室查获大烟花165箱,爆竹54封,加特林烟花1支,各类小烟花426支,共计646件。随后民警将储存烟花的晏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晏某于1月3日从万载县购买价值约15000元的烟花爆竹,后存放在仰天大道某小区的自家地下室内,计划在春节期间燃放。

目前,晏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渝水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温馨提醒,临近年关,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拨打110举报!

来源:新余日报综合渝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