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江西行”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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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江西行”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请问检察机关在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中需重点注意哪些方面工作”“请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运行效果如何”……2022年11月8日,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踊跃提问。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五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入融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要求。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13个专项监督活动。

在这些专项监督活动里,江西公益诉讼检察人穿梭于城市街巷,行走在河畔堤岸,奔波在大山深处,通过一次次实地取证、一遍遍登门走访、一份份检察建议,带来一个个可喜的改变,展现江西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溯源治理的风采。

五年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294件,向行政机关提起诉前检察建议16009件,提起诉讼1131件。通过办案,共督促保护被损毁、污染的各类土地6.9万余亩,整治相关违法企业1847家,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7.5万余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2亿余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82.8余吨,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及国有土地出让金65.7亿余元。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还面临法律政策、理论研究、实践操作等方面的难题需要解决。2022年8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要求,《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推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和谐江西建设,并在全省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

今年10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来到信江国家湿地公园夹江州湿地,结合“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对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2022年4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反映信江国家湿地公园夹江州湿地存在违法行为。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摄等方式调查取证。该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整改,恢复湿地原貌,修复生态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巡查、监测,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

“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共同保护‘地球之肾',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参与“回头看”的省级人民监督员、鹰潭市职业学院教师刘良仁评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推进“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走深走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六进”活动,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年度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监督职能,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

九江经开区人民检察院、赣州章贡区人民检察院、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等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题宣讲,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机关、企业、乡镇、村庄、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问题进行解答,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我们已责令涉案企业按照规定召回并销毁涉案‘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7000余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宣传……”乐安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在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时说。

结合“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老百姓关注的药品安全问题,持续抓实“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为群众筑牢健康安全司法防线。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等分别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多家药店在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非法添加药物、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等进行检查,维护消费者药品安全合法权益。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部分药店进行走访调研,并就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大“消”字号消毒产品监管力度,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及宣告送达会,推动整改提高。(文/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