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唐女士在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原南昌市殡葬管理处)连续工作了18年,到退休年龄后被单位续聘,然而,距续聘截止日期还有半年,她突然被单位无故辞退。为此,她想要讨个说法。
▲图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大门外景。
单位开会做出续聘决定
唐女士生于1970年7月,她告诉记者,她是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的一名老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8年,但单位从2008年才开始给她缴纳养老保险,到2020年7月,她的养老保险只缴交了150多个月,退休的话无法享受养老待遇。
在原南昌市殡葬管理处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一次处长办公会议上,研究了包括续聘唐女士继续干保洁工作在内的多项事宜。唐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编号为“[2020]42号”、盖有“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公章的《会议纪要》,上面清楚地写着:公墓所原编外聘用职工唐××(即唐女士)于2004年起进入我处工作,现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查询,唐××养老保险已缴纳153个月,尚未缴满180个月,其到龄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妥善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之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墓所急需专职人员进行保洁,建议续聘唐××至保洁岗,负责公墓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无缘无故遭单位辞退
《会议纪要》中还明确:续聘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工资待遇每月1800元。
唐女士表示,续聘期的工资比之前少,但考虑到再干上两年多就能享受养老待遇,她也就接受了。
就这样,年满50岁的唐女士在单位继续上班,单位也一直按月给她缴纳了养老保险。谁知,今年8月,距她缴满180个月养老保险还有半年的时候,单位突然通知要辞退她,她问为什么辞退,单位也没有回复。9月1日,唐女士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工作卡已失效,打不了卡。
“单位之前那个会议决定让我继续上班到2023年2月28日,文件是盖了公章的,怎么能说作废就作废?”唐女士十分气愤,多次与单位办公室进行沟通,但办公室坚持辞退她。
更令唐女士不解的是,她以往每个月的工资单上,养老保险只扣个人部分274.32元,但8月份工资单的“扣养老保险”一栏显示金额为822.96元,也就是说,单位应缴部分也是她自己交的。
单位回复称“依法依规”
记者就唐女士无故被单位辞退一事专程来到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室主任叶松表示,这是单位的决定,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的。他并没有表示唐女士在工作上有不合格的表现。
对于那份盖有单位公章的“红头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叶主任表示,之前单位的那份决定也许是错误的,现在的决定是在纠正之前的错误。
唐女士说,她多次找到单位“一把手”,“一把手”也一直强调辞退她这件事是依法依规处理的。对于单位“红头文件”里的决定是否可以说作废就作废,“一把手”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求助多个部门均无果
唐女士还去了两次南昌市劳动仲裁部门的办事窗口,得到的答复是她已经过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不予仲裁。如果有争议,可到法院去起诉。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的相关人士告诉唐女士,应该到属地负责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11月22日,记者来到南昌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一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唐女士递交的投诉材料已经收到,但大队刚成立,尚无执法必备的各方面条件。
一时间,唐女士的维权陷入僵局。本报将继续追踪此事。(谢俊 首席记者 涂远旻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