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 方朋高被“双开”

将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 方朋高被“双开”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方朋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景德镇市委批准,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对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方朋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朋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亲属使用;毫无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将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严重污染当地自然资源领域政治生态;底线丧失,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责任失守,失管失教,管拆迁,吃拆迁,肆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追求低级趣味,生活腐化堕落;乐于被“围猎”,甘于被“腐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筹码,与他人勾结,骗取公共财物;滥用职权,越权决定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拆迁事项、工程承揽、土地交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朋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景德镇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朋高开除党籍处分;由景德镇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方朋高简历

方朋高,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江西浮梁人,大专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89年8月,景德镇第五中学教师;

1989年8月至1995年7月,景德镇市土地管理局科员;

1995年7月至1997年11月,景德镇市土地管理局综合调研科副科长;

1997年11月至2001年7月,景德镇市土地监察队副队长;

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景德镇市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2002年1月至2003年4月,景德镇市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

2003年4月至2007年12月,景德镇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景德镇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21年11月,免去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