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资千万签约南昌第三粮库办企 称数千万元补偿被恶意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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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资千万签约南昌第三粮库办企 称数千万元补偿被恶意侵占

江西红金融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红金融公司)的负责人邓先生曾经在成都经营物流企业,作为南昌人,他一直想回到家乡创业。随着其事业的蒸蒸日上,终于在2008年,他在看中了南昌市第三粮库(下称第三粮库)的场地后,毅然投资千万元建仓办企。谁曾想,数年后面临征收,他却只能按照每平方米800元拿到800万赔偿。邓先生认为第三粮库刻意隐瞒、恶意违约侵占了拆迁补偿款,而第三粮库却称应支付补偿的“另有其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进行了调查。

回乡投资千万元建仓办物流企业

邓先生自2000年白手起家,一直在成都经营物流企业。后期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作为南昌人,邓先生想回乡创业,正遇第三粮库招商引资。2008年6月3日,他与第三粮库达成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投资建仓协议》、《储存货物协议》。

(由邓先生投建的两栋仓库)

双方约定,红金融公司投资在第三粮库土地上新建厂房投资建仓,第三粮库为红金融公司代储其经营范围内物资,红金融公司需每月缴纳租金,期限为15年。邓先生表示,企业共投资约1400万元建仓,其中两栋仓库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2011年12月,邓先生的两栋仓库完成了产权登记,虽然是登记在第三粮库名下,但在复印件上注明了红金融公司为投资建仓人并加盖了第三粮库公章。

2014年2月,邓先生接到第三粮库通知,红金融公司投资建造的两个仓均在征迁范围内,月底前要搬迁清场,补偿问题会有专人与公司商洽。起初,邓先生丝毫没有担心。因为在《投资建仓协议》中双方约定“乙方(江西红金融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在仓库报建、建设及代储经营期间如因政府指令整体拆迁或征用,乙方当无条件退出。乙方对仓库的建设投资只根据政府对地面资产处置政策、全额享受补偿。甲方(南昌市第三粮库)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此项工作,当政府补偿金到位后,甲方应及时交付乙方。”

于是,为配合西湖区征地需求,在收到搬迁通知后,邓先生立即结束经营,答应了第三粮库给予的先搬后补的搬迁方案,并支付房租至2014年底。

企业称数千万元补偿被恶意侵占

事后,第三粮库对于补偿事宜一直没有落实,邓先生只能多次催促,最终第三粮库给出的补偿标准让邓先生大感意外:每平方米补偿金额为800元,这等同于同期违章搭建或无产权证明建筑的“重置价”,赔偿总价只有800万元,与1400万元的投资相比差距不小。

邓先生从侧面了解到,西湖区政府当年给予第三粮库的拆迁补偿总额为6.5亿元,其中包括红金融公司所建仓库的产权补偿。而邓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在征收前,由第三粮库提交的《关于市粮食局所属第三粮食仓库土地收储情况汇报》的文件,其中就提到“红金融物流:按水厂路补偿每平方米7618元,10935平方米合计为8330万元”。邓先生称,这份其实就是第三粮库给西湖区政府的“报价单”,虽然最终“成交价”与之有差别,但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同时也证明第三粮库认可其投建的两栋仓库建筑的价值。

“扣除划拨土地的补偿,再加上给第三粮库的押金24万元,怎么也不可能只剩下800万元”,邓先生认为公司至少有数千万元补偿被第三粮库恶意侵占。

粮库称6.5亿元不含涉事房屋补偿

对于邓先生提出的问题,作为当事方的第三粮库又如何回应呢?8月8日,记者与邓先生来到江西南旅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第三粮库改制而来,下称南旅粮食公司)。南旅粮食公司回应,根据当时签署的《南昌市第三粮库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由西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负责地块内包括红金融公司在内“4家招商引资企业的装修补偿、搬迁补偿、土建工程和基础设施补偿等一切补偿费用,该补偿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4家企业”,与第三粮库无关。

南旅粮食公司法人蔡建良与副总经理魏运光均表示,正是基于上述约定,邓先生应该找西湖区有关部门去要补偿,这笔钱西湖区并没有支付给第三粮库。同时,他们还强调,6.5亿元的补偿费用中,是土地补偿、企业改制、异地重建等费用打包在一起,并未包含邓先生投建的两栋仓库。

拆迁办明确补偿已足额支付粮库

如果南旅粮食公司说法属实,那确实应该找西湖区有关部门要,事情真是这样吗?随后,记者与南旅粮食公司综治办王主任及邓先生一道前往西湖区拆迁办,了解相关情况。

西湖区拆迁办副主任熊志国了解大家来意后表示,首先能确定的是6.5亿元补偿款中一定是包含有邓先生投建的两栋仓库的补偿。熊志国进一步解释道:“协议中虽然约定由西湖区负责4家招商引资企业的装修补偿、搬迁补偿、土建工程和基础设施补偿等一切补偿费用,但这只是针对租户的搬迁、搭建、墙体加固、水电施工等内容,并不针对涉事的两栋仓库。”

熊志国表示,这涉事的两栋仓库的产权是已经登记在第三粮库名下,所以补偿也是交给了第三粮库。因此,事情的症结是第三粮库未能按照与邓先生的约定履行协议,属于双方的合同纠纷,这笔钱应该由第三粮库支付给邓先生。

建议评估公司评估后双方协商解决

至于每平方米800元的补偿是否合理,熊志国表示应用涉事仓库的补偿总额减去所占土地的补偿款,得出的才是涉事仓库的房屋补偿。但熊志国也补充道,因为6.5亿元补偿是多项费用打包后的总价,且收储土地性质是工业划拨用地,当时并未制定涉事两栋仓库的具体补偿标准或计算补偿总额。如果要了解相关情况,可以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并参照标准进行评估,然后再由双方协商解决。

邓先生称愿意接受该方案,因为他最想知道到底自己投建的仓库补偿了多少钱,至于最终应补偿多少钱,邓先生愿意协商:“就算吃亏也要吃得明明白白,哪怕最终评估补偿标准少于每平方米800元,那我也接受。”

南旅粮食公司王主任也表示,会如实向领导汇报三方沟通的情况,至于后续处理需要等待领导研究决定。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也会继续跟踪此事进展。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龙、实习生余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