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68万余元 赣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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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8万余元 赣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宣判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近日,章贡区法院对一起以“投资旅游开发和养老项目”为由、涉案68万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宣判,某旅游开发公司赣州分公司负责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集资参与人。

据调查,该公司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8万余元,涉及借款人56人,造成借款人实际损失6679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