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余市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总体部署,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22年新余市汽车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如下。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先到先得,额度发完即止。
发放对象及条件
发放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发放对象必须为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的购车发票、行驶证、申领注册姓名、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信息必须为同一人。
2.必须从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全新乘用车辆(含新能源汽车),并且裸车价在5万元(含)以上。
3.购车发票须由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开具时间须为2022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
4.购车后须在我市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首次上牌、办理行驶证时间须为2022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
发放金额和数量
全市共发放1500张汽车消费券,每张汽车消费券面额为2000元,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先到先得,额度发完为止。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仅限申领1张汽车消费券。
适用商家范围
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发券方式
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发放,个人消费者进入新余政务或新余商务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汽车消费券进入申请流程。
活动流程
1.线上申请。个人消费者在完成新车购置及上牌后,通过平台注册申请汽车消费券,在签署承诺书和填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与身份证姓名一致)、购车经销商、车牌号等信息后,根据页面提示依次上传:
(1)购车者身份证照片;
(2)我市开具的购车发票照片(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3)我市上牌的汽车行驶证照片(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记录提交成功时间,等待审核。
2.平台审核。平台对上传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次日12时前审核完毕并反馈结果。对审核通过的个人消费者,根据线上申请提交成功时间进行排序发放汽车消费券,先到先得,额度发完即止。对申请材料不合格、不齐全及上传材料不一致的个人消费者,申报无效,需重新进行线上申请。
3.复审。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消费券发放完毕后,由发券平台统一将汽车消费券相关申报资料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4.核销拨付。市商务局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申请资金拨付给平台。平台统一负责拨付汽车消费券对应金额至个人消费者账户。
注意事项
个人消费者需注意活动期限,领券人和购买人需实名并为同一人,发票和行驶证需满足申请条件。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套取汽车消费券的,一经发现有权立即上报至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相应人员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汽车消费券申领咨询电话:0790-6459630,每天上午9点-下午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