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通报3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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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通报3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萍乡市通报3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彭萍一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问题。2006年至2018年,彭萍一利用其担任莲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安源区委常委、安源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折合16.4万元;违规放贷收息获利65.25万元;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部分长期未归还;先后投资102万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彭萍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彭萍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5月,彭萍一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胡国萍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问题。2008年至2016年,胡国萍利用其担任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粮商、工程承包商在粮食购销、粮食出库、承揽仓储修缮改造工程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55.05万元。胡国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胡国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股原股长吴家奇服务企业乱作为问题。2018年6月至7月,吴家奇任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某企业提交的虚假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申请资料审核不细致,并在上级审批时违规出具证明意见,致使该企业变更登记获批,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吴家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破坏市场公平环境;有的与老板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有的在服务企业中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树牢“亲”“清”政商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服务者。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极端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一号改革工程”上来,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主体责任,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任务分工和行动方案抓好落实,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各项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困难,筑牢亲清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风必纠,既查处滥用职权、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和“影子股东”等腐败问题,又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职权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为打响充分体现“最美转型城市”的萍乡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萍乡市纪委

2022年6月20日

来源:廉洁萍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