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对赣州全市“十四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和规划。明确到2025年,赣州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村容村貌全面提升。还将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

发布会现场
《实施方案》立足赣州实际,提出了强化村庄规划和农房建设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细化分为19项具体任务。包括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开展乡村风貌打造、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强化农民建房管控、逐步普及卫生厕所、着力提高改厕质量、积极探索粪污处理新模式、坚持城乡一体化治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行减量化分类做法、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运维体系、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化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探索美丽乡村新型业态、全面落实“五定包干”管护机制、用好“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每一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主体和责任部门,着力推动赣州农村人居环境由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

定南县老城镇青山绿水环抱的黄砂口美丽乡村
赣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今年3月底前为宣传发动期,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2024年为整治攻坚期,围绕各项重点任务,逐项攻坚并补上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其中,2022年,基本完成高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村庄整治提升,确保达到“一类村”标准;2023年,重点整治提升县乡道沿线村庄及人口较多村庄,确保达到“二类村”标准;2024年,重点整治提升剩余村庄,确保达到“三类村”标准。2025年为总结提升期,逐村逐组深入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巩固整治提升成果,确保高质量通过中央、省检查验收。

2021年2月建成于都县祁禄山镇上岭岗村
《实施方案》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人才支撑、严格督导考核、营造浓厚氛围等6个方面提出要求,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将国有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同步推进。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强化人才支撑,提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培训内容。严格督导考核,提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范围。营造浓厚氛围,提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
下一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持续发力,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效,为建设美丽赣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助力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