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昌日报 黄玲蕉 本报记者 李江敏
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乎家庭幸福、社会进步。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长们必须“依法带娃”。
为此,我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落实落地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保障。
率先行动
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今年年初,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针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21日,王某与张某登记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两个儿子与王某共同生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500元。但从2015年9月1日起张某便未支付小孩抚养费,亦未履行其他监护责任。故王某起诉至法院,经该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对监护人张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裁定张某应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孩子母亲、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孩子的详细情况;裁定张某定期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与孩子交流沟通,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效期一年,在裁定失效前,孩子本人或密切接触孩子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的发出,对于规范家长的抚养行为、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宣传教育
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浓厚氛围
“各位邻居,大家知道没好好带娃也违法吗?咱们今天就一起来学学《家庭教育促进法》。”日前,湾里管理局幸福街道爱民社区举办的一场线上视频交流会上,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龚淑英说。
视频会上,龚淑英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结构,以及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居民群众还围绕家庭教育的责任、内容和方法,进行了交流讨论,做到了让大家充分知晓、了解这部法律,为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帮助。
“我是在‘混合双打’中长大的,觉得‘孩子不打不成器’。”交流会结束后,爱民社区居民熊小芳说,“通过学习交流,我不仅认识到教育孩子方式方法的重要性,而且明白了教育孩子是法律责任。今后一定‘依法带娃’,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爱民社区的线上交流会,是我市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的一个缩影。市妇联与市教育局将全国妇联录制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上传至“幸福家庭成长中心”公益平台,方便广大家庭随时随地学习,并举办了全市“依法育儿,科学教子”家庭教育线上直播活动,观看直播人次达10.6万,讨论区信息达2000余条;通过深入街道和乡村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积极宣传和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推动落实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我市各部门积极行动。市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注重当事人的亲情修复、心理抚慰,促进万家和谐,努力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工作重点;市检察院与多家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能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筑起南昌护“未”防线,以“三个一”(一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构筑保护平台、一纸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构筑保护堡垒、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构筑保护意识)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在推动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大格局中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目标,结合“双减”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助力每个孩子得到家庭保护,在关爱中健康成长,进一步落实落细《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社会各界更好地形成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