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方式将改变!江西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实行学分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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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方式将改变!江西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实行学分制收费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殷琪惠、江西日报首席记者郑荣林报道:江西普通高校本科教育计费方式将改变——记者1月24日获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江西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自2月10日起,我省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其学费由按学期或学年收费改为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只是学费计费方式的改革,不涉及学费标准的调整。学校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确定每个专业的应修最低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换算成学分制收费标准,以此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学费收取方式为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先选课后交费”的原则,根据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

学校要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确定每个专业的应修最低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换算成学分制收费标准。学生每学期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应给学生1-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50%以内的,收取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含)50%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鼓励高校校际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动一流专业课程资源的跨校共享。实施跨校选课的学生,专业学费按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收取,学分学费按授课学校选课课程的学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