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客家新闻网
近日,赣州一市民就遇到这样的事
究竟是优惠还是陷阱?
该市民在“问政赣州”平台
先后两次发帖反映
事情原委如何?结果怎样?
一起来看!
首付款是否能够向开发商借款
2020年12月
在赣县嘉福原山著置业顾问引导下
网友交了5万的定金
开发商承诺
剩下31万首付款由嘉福集团借款
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一个月还清
现快到还清借款日
该网友无力承担还款
且如果此时退房还需赔付违约金
网友质疑开发商借钱给业主买房的行为
是否可行?
为此,
赣县区住建局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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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了解,网友于2020年12月8日认购嘉福原山著9栋3单元702室,面积143.82平米,该房屋签约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签约总价119万元,当天支付首付款36万元,据开发商反映与业主之间无借款行为,建议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也将继续跟踪协调此事。
开发商和业主各执一词
未能达成一致
为此,该网友于11月26日
再次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称
嘉福原山著把借款合同和购房合同收回
并上传了多张收付款凭证
赣县嘉福原山著向购房者出借首付款
▲以上均为网友供图,点击链接可查看原图。
12月1日
赣县区“五型”办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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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您于2020年12月8日认购嘉福原山著9栋-3单元-702,并缴纳定金50000元整,于2021年2月23日,累计缴纳36万元首付款,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第一时间督促开发商与网友联系协商解决,目前开发商与网友已协商达成一致退房退款意见。
据“问政赣州”工作人员回访
开发商承诺下周二前退款
来源:问政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