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公布第七批典型案例
江西
江西 > 产经 > 监督 > 正文

江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公布第七批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攥成“铁拳”,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依法严查生产经营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宣传,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七批典型案件。

江西利康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6月21日,吉安市吉州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江西利康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壮阳酒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该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其生产的劲久汉46°(半成品)、雨宝26°(半成品)、劲久汉36°(成品)3种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述3种产品西地那非、他达拉非项目均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局于8月10日将本案件及涉案查封物品移送至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受理。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于8月12日以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下一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鹰潭市安海冷链配送有限公司销售过期进口南美白虾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对鹰潭市安海冷链配送有限公司销售过期进口南美白虾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南美白虾3箱,罚款2万元;对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给予警告;对其作为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贮存查验义务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皇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桃酥

9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省皇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权的食品167桶、罚款16632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共假冒某注册商标桃酥540桶(1480g)。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奥瑟士鞋服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8月30日,抚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奥瑟士鞋服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侵权商标产品共计200双,罚款48158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AISASSA”运动鞋系列产品商标已于2020年7月27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子网站商标公告“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该商标已失效”。当事人认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萍乡安源区亚龙湾大酒店欺诈消费者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萍乡市安源区亚龙湾大酒店将消费者购买交其加工的新鲜海鲜掉包为死海鲜,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19元,罚款18181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8月4日,消费者中午在酒店进行午餐消费,并购买了皇帝蟹、虾菇王、桂花鱼海鲜产品在酒店加工,消费者在食用加工的皇帝蟹后,觉得其口感有问题,认为当事人存在调包行为。在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后,当事人承认是酒店员工因个人原因擅自将死蟹调包活蟹,加工后给消费者食用。该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赣州章贡区圣桐母婴商行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特殊医学配方食品

6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赣州开发区潭口刘章荣妈咪贝比等2家母婴店(另案处理)有优博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优博氨基酸配方两款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供货方均为章贡区孖好母婴用品店。执法人员随即对章贡区孖好母婴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人库特殊食品监管子库信息查询系统未查询到上述两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信息。7月12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上述两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进口食品,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88元、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昌诚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昌市诚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为责令改正,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罚款1056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3月11日,当事人共生产了300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该批产品经江西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检验,强度级别为A2.5,未达到设计强度级别,质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因该局要求当事人在检验结果未明之前不得销售,因此不合格产品未流入市场,没有违法所得。该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余干财源商贸有限公司万客隆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

6月28日,余干县市场监管局委托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余干县财源商贸有限公司万客隆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结果显示其销售的风干五香榨菜、葵花子、鲜土豆粉条、五花腊肉为不合格产品。7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了调查,送达了以上涉案批次的检测报告。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的罚款。

九江湖口养乃世家食品经营店虚假宣传

7月,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湖口县养乃世家食品经营店对食品的功效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当事人推销的羊胎盘枸杞胶囊属于普通食品,而对于现场“专家”所宣传的疗效,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另查明,当事人推销的羊胎盘枸杞胶囊购进价为116元/盒,经“专家”的虚假宣传,就以所谓“活动价”2988元买一盒送两盒的形式向老人兜售。当事人行为违反规定,构成对食品的功效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

宜春步步高销售含“克伦特罗”牛肉

根据宜春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30日对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中山路店进行牛肉抽样检验。5月17日接江西食品发酵研究所检验报告显示,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宜春中山路店销售的牛肉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的牛肉,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局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0.029万元,并处罚款1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529万元。涉嫌犯罪线索已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已立案。

新余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卖过期食品

1月2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经营场所发现了由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海藻碘盐14袋、净含量300g/袋,生产日期2017年12月23日,保质期36个月。另在操作区垃圾桶内发现同批次的绿色海藻碘盐开封袋1个,同时在操作台上发现同批次的绿色海藻碘盐。执法人员当场对绿色海藻碘盐予以扣押。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绿色海藻碘盐为2020年12月中旬采购,未能提供采购票据。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局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绿色海藻碘盐(300g/袋)14袋,罚款50800元。

南昌悦尚旺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重金属残留超标皮皮虾

7月26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昌市青云谱区悦尚旺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重金属残留超标皮皮虾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作出没收未销售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50元、罚款人民币74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4日从江苏连云港市双旺海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皮皮虾产品。该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张洪敏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