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省政府网 黄玉婷 摄)
江西有声新闻发布厅第732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涂迎九发布推进全域土地整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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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行“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迎九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和介绍有关内容。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何振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吴欣,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岩小明,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袁胜国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焦三梓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史玉琨 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迎九先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何振林先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焦三梓先生,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吴欣先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岩小明先生,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袁胜国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涂迎九先生作介绍。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迎九(史玉琨 摄)
涂迎九: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文化保护修复,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开始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20年,我省积极落实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经过争取,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我省20个乡镇(街道)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其中九江4个,景德镇、萍乡、赣州各3个,上饶、吉安各2个,南昌、鹰潭、宜春各1个。2021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下面,我就全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一、工作背景
江西是一个红色的摇篮,承载着革命的历史渊源。江西还是一片绿色的家园,厚植着生态优势。作为革命老区和生态大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进入新时代,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全省农村地区出现了空间布局无序、资源利用低效、农业生态质量退化、农村居民点建设散乱、耕地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二、试点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抓手,是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重要途经,是盘活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格局、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进试点工作,在现有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在区域生活、生态、生产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全要素进行综合整治,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构建形成空间高效节约、生态环境优美的资源利用新格局,释放乡村振兴潜能,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与此同时,通过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构建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及模式,助推全省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有六个方面:
一是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产业导入、整理开发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编制好乡镇、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在规划和方案中明确各项试点目标、整治区域、主要内容和空间布局等整治任务。
二是做好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通过实施整治工程,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并公示,保障群众切实利益。整治完成后,补充地籍调查,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状况在整治后较整治前更清晰、调配更合理有序,不发生新的纠纷。
三是开展农用地整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林地草地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农用地整理规模共约5000公顷。
四是推进建设用地整理。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它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共约300公顷。
五是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各类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打造美丽乡村。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规模共约1000公顷。
六是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线,因地制宜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加强与乡村旅游等产业的有效衔接。
四、激励政策
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各地积极性,我们为试点工作制定了四项激励政策。
一是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试点区域内确有需要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当编制调整方案,并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通过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是指标省域内调剂。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整治验收核实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耕地产能指标和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可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在省域范围内优先流转交易。
四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位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主要支持整治区域内各项建设使用用地计划指标,有节余的试点县,县级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
除此之外,试点工作还结合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有关政策、项目落实整治任务。
五、工作进展
一是省级层面组织召开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部署会议,邀请自然资源部专家现场培训指导。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进行了深度对接,就支持我省全域土地整治综合试点工作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银行正在积极与相关试点单位进行绿色信贷洽谈。
二是各地成立了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试点各项要求。部分试点单位已开展了规划编制与方案制定工作。如浮梁县拟通过将废弃矿山修建成矿山公园、与陶瓷艺术产业相结合;庐山市通过实施水利整治工程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吸引现代农业、旅游等项目落地。
三是社会资本高度关注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已有五家以上的国有企业准备投资参与试点工作,还有许多企业表达了积极参与的意愿,并正在与各地方政府商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能为农业农村提供发展空间,从而助推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我省农村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谢谢大家!
徐承:
谢谢涂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中新社提问(史玉琨 摄)
中新社: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推进江西省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请问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产业导入的有效衔接具体如何实现呢?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迎九(史玉琨 摄)
涂迎九: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是对整治区内现有的散乱、违建、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整理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的前提下,减少宅基地占用面积而不减少使用功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对整治区内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等,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三是对经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权属清晰、不存争议、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科学连片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的创新创业,解决农村产业导入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将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和壮大集体经济的项目上。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卫视提问(史玉琨 摄)
江西卫视: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请问在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及农民主体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何振林(史玉琨 摄)
何振林:
谢谢您的提问!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最了解自身的优势和需求。让村民充分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使他们更清楚自身在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对实现乡村振兴极其重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也是乡村社会总动员的过程,必须充分尊重当地村民意愿。试点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民事民办、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理事会作用,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施工和后期管护等。在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阶段就需要深入开展驻村调研,充分听取农民诉求,确保规划和实施方案符合农民意愿。特别是涉及村庄发展定位、村庄规划、产业规划等关键内容,应把规划的思路与农民的想法有机结合起来,使规划更接地气,便于落地。同时,相关规划、整治工程实施、土地权属调整、宅基地分配、土地指标调剂和收益分配信息等都应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我们还积极支持农民自建、参与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及以村镇、农民为主体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鼓励以村为单位成立村民合作社负责施工,让村民直接参与项目施工,村民收入增加,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家乡的热情。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电台提问(史玉琨 摄)
江西电台: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开展。请问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是如何起到引领作用的?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吴欣(史玉琨 摄)
吴欣:
谢谢您的提问!目前,全省20个全域综合整治的乡镇试点正在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对乡镇全域范围内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和环境破坏的区域进行有效整理。我们出台了相关编制技术指南,要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坚持“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整治区域、主要内容、空间布局等,将各项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通过规划的科学引领,将合理优化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将整治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将引导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及保障支持产业用地,切实提升农村土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为支持试点工作开展,试点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充分衔接落实上位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先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凤凰网提问(史玉琨 摄)
凤凰网:
请问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的增减挂钩项目,与常规的增减挂钩项目有什么区别,需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岩小明(史玉琨 摄)
岩小明:
谢谢您的提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符合增减挂钩项目立项条件的地块,可以立项增减挂钩子项目,与常规的项目没有区别,立项选址需注意:一是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地块选址的依据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严禁将现状不是建设用地的地块纳入增减挂钩项目选址范围;二是拟选址地块实地应当均匀分布建筑物,不得将现状为集中连片的林地、草地和农民自发开垦的耕地园地等非建设用地的地块纳入项目选址范围;三是拟选址地块应当与周边农用地连片,不得在村庄中间“开天窗”进行小规模的拆旧复垦;四是拟选址地块不得与已立项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地块、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地块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的拆旧复垦地块范围重叠;五是严禁将违法用地和临时用地纳入项目选址范围。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南都市报提问(省政府网 黄玉婷 摄)
江南都市报:
请问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可否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整治前违法占用的耕地,整治复耕后,能否计入新增耕地面积?对整治区域范围内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有何指标要求?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袁胜国(史玉琨 摄)
袁胜国:
谢谢您的提问!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严禁假借综合整治之名,变相占用或随意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无法避让、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应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加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审批或修改村庄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应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增加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
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前违法占用的耕地,复耕后的耕地面积不计入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和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都不低于5%。除此之外,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会重点审查调整是否必要、合理,集中连片程度有无提高、零星分散图斑是否减少、增加面积是否达标、质量能否提高等。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经济晚报提问(史玉琨 摄)
经济晚报:
请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对权属管理的要求是什么?江西省农村权属现状如何?有没有可用于土地整治的权属成果?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焦三梓(史玉琨 摄)
焦三梓:
谢谢您的提问!关于对权属管理的要求,一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土地权属管理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工作内容,要统筹安排,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土地调查、权属调整、确权登记等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得强行调整土地权属,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权益。三是要依法依规明确土地整治前后的土地权属,避免发生土地纠纷,防止由于土地权属调整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关于我省农村土地权属现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2011年启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3年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覆盖全省100个县(市、区)和所有乡(镇)、行政村以及村民小组,共调查土地面积14.26万平方公里,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数量共计98.64万宗。据统计,我省95%以上的农村集体土地属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另外,我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取得了丰硕成果,全省累计完成了1100万宗宅基地、1200万幢农村房屋的确权调查,累计办理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817.7万宗。这些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了我省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基础,能够有力支撑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权属管理工作。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农民日报提问(史玉琨 摄)
农民日报:
请问江西省在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袁胜国(史玉琨 摄)
袁胜国:
谢谢您的提问!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的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决不能有闪失。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压责任。省、市、县、乡(镇)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定要求。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对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三是控占用。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施“增存挂钩”和“增违挂钩”,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和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四是扩增量。统筹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增加补充耕地来源。五是严监管。开展国家卫片执法和耕地卫片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清理违法违规乱占耕地行为。
通过这些有力措施,近年来我省耕地“非农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徐承: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