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教师
江西
江西 > 宜春 > 正文

有编制!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教师

来源:宜春发布

10月15日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要求;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以下岗位均为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hrss.yichun.gov.cn/)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http://www.ycvc.jx.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其它后续公告均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1月19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注册:

(http://www.ycvc.jx.cn/zhaopi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3)

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

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党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审

按照岗位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佩戴口罩,入校时须出示“行程码”、“赣通码”,“赣通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江西省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做好疫情防控。

1.考试时间

暂定11月底或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宜春市袁州区中山西路399号)

3.考试形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体育学(武术方向)、职业技术教育(舞蹈方向)和电商与旅游学院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辅导员岗笔试还须考申论和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教师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四、引进待遇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所有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

拟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联系电话:0795-3203209

联系人:易老师、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