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7月27日电(记者 李韵涵)记者27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为期5个月的“猎狐-2021”行动共执结案件1.5万余件,执行到位9.9亿余元。
为针对隐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精准打击,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江西高院部署辖区法院开展了从2021年1月30日开始的“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活动为期5个月。
专项活动期间,江西法院共拘传4147人、拘留669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81件,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74件,涉嫌拒执犯罪345人,已刑事立案120件148人,已刑事判决22件22人,通过本次活动共执结案件1.5万余件,执行到位9.9亿余元。
为确保活动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江西法院从历年终本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中排查梳理出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涉嫌规避执行案件,作为“靶子”随方案下发,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财产申报是对被执行人很有威慑力的制度,在案件执行中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即对目标案件一律重发财产报告令、对敷衍申报一律发出拘留罚款决定、对不报虚报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该项活动中对拒不如实申报的563名被执行人罚款1023.45万元,使财产申报制度由“纸上落到地上”,由“纸老虎变成真老虎”。
据了解,江西法院参照公安机关专案组办案模式,组建执行专班,集中力量和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等交易流水,以及铁路航空及高速公路、保险理财、不动产转移、电商购物及物流、供水供电等记录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判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态度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大力提高刑事侦查立案率。
为有效推动公安立案侦查、检察起诉,江西各级法院发挥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纽带”作用,向党委政法委主动汇报,争取协调公安、检察支持,推动及时立案、及时起诉。
此外,江西高院建立“赣法民意中心”通过12368热线快速处理举报线索;赣州、萍乡、宜春等地法院建立执行110制度,景德镇法院建立快速执行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接到举报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处警。发挥悬赏执行、律师调查令等制度作用,多途径搜集犯罪线索,确保渠道多元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