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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2015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活动启动。与往年评选相比,今年活动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详细]
凡是在2015年度,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特别是在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和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以及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都可参加评选。
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根据活动方案,评选活动分准备、推荐、初选、决选、宣传5个阶段。
10月下旬至11月2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为初选公示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将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确定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的候选法治事件。
12月21日至12月31日是决选定评阶段,最终确认当选的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
今年在继续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的基础上,首次开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法治事件评选标准包括:在推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中成效突出,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推动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显著效果,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法治江西建设、平安江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事件。
2015年度评选公众投票将采取两种形式同步进行,一种是网络、报纸、微信投票,其中,微信投票为今年新增投票通道。
另一种是由公众代表投票,这也是今年新增的投票方式。据悉,届时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历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中推选300名担任公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