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女子淘宝网购米粉有头发 获价款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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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一女子淘宝网购米粉有头发 获价款10倍赔偿

网购拒退货烦恼

七天无理由解忧

【案例简介】

2024年9月7日,消费者李某反映其于2024年9月3日通过微信视频网站在余江区某鞋服店花费99元购买了一件衣服,2024年9月5日李某收到货后发现该款衣服存在瑕疵,李某认为质量不过关,向商家申请退货退款,商家拒绝退货,其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调查处理,经调解,商家已积极与消费者解决问题,商家退货退款,双方达成一致。同时余江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并督促该商家严格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的规定,本案中,消费者网购的衣服在确保退货商品完好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家退货,且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理应给予退货退款。

网购米粉有头发

市监调解获赔偿

【案情简介】

网上买到问题食品索赔遭商家拒绝。消费者赵女士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于高新区某食品公司淘宝网店购买米粉一包,到货后发现包装内有头发,与淘宝客服联系,对方不处理问题,一味推延时间,故向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在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及相关商铺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投诉人所购米粉为预包装食品且未拆封,通过外包装透明处肉眼观察可发现头发状异物。经商家确认,消费情况属实。面对此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协商,双方就该消费争议达成一致,被投诉方对投诉人进行价款十倍赔偿。对于商家涉嫌违法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之规定,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来源:鹰潭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