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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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大江网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朱辉报道:《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于今年1月5日经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3月26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施行。

该《条例》共7章34条,规定了爱国卫生工作的内涵和原则,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爱卫会的相关职责,并对健康教育和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

《条例》的出台,将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凝练提升为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管理措施和各方责任,将对规范和促进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有效凝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