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父母当合格家长 江西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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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父母当合格家长 江西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芳 通讯员罗慧青、徐娇君)4月15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教育洪某要多关心、多关爱两名未成年子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据悉,这是江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原来,洪某与吴某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后因夫妻感情引发矛盾,洪某向乐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两个未成年儿子。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个小孩自出生后均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洪某很少参与抚养且几乎未支付过抚养费。为督促当事人当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遂在庭后向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该《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指出,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提示函》发出后,承办法官还对洪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其播放了专业家庭教育视频,并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建议村委会干部加大督促力度,让原、被告切实履行好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两名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据了解,近年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探索打造“法院+家庭+学校+N”少年审判工作模式,通过推行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建立家事调查官制度、设立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实行“一案一回访”等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2022年以来,景德镇两级法院共开展家事调查220余次,发出调查令350余份、家庭教育令33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50余份,开展心理疏导或回访帮扶20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