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调整至2023年1月11日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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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调整至2023年1月11日开幕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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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3次主任会议举行会议决定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调整至2023年1月11日开幕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华)12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3次主任会议举行。会议决定,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调整为2023年1月11日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力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强、胡世忠、曾文明、张小平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作的关于《江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友锦作的省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傅行家作的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燕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安排建议。会议同意这个决定草案和安排。